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部门职能

一、在学院董事会、学院党委领导下,统一开展全院的安全保卫工作。

二、坚决贯彻高校保卫工作“预防为主、确保重点、打击犯罪、保障安全”的十六字方针,为维护学院正常的教学、科研和生活秩序,提供安全良好的治安环境。

三、负责开展法纪、安全教育活动,增强师生员工的法制观念与安全防范意识,提高自防自救能力,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行为。

四、配合有关单位及部门开展相关法规的宣传工作,严防国内外敌对势力、非法宗教势力、民族分裂势力对学校的渗透、煽动和破坏活动,及时处置各种不安定事端和突发事件,协助公安机关制止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及协助侦办各种相关案件。

五、制定并组织落实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,开展经常性的法制、防火、防盗、防破坏、防治安灾害事故的宣传教育,增强师生员工的法制观念和自觉、积极参与维护学院治安秩序的意识。

六、指导、督促、协调各单位、各部门共同做好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及维护学校安全稳定的工作,预防、制止各类刑事、治安案件的发生,及时协调处理各类纠纷。

七、负责校卫队管理、校园公共秩序管理、消防管理、车辆交通管理及学院重点部位管理,如:教学楼、公共场所、商业网点、校内施工场所等重点部位。

八、负责学校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,负责重要领导来校的安全保卫工作。

九、为师生员工办理边境通行及涉外活动的身份证明及无犯罪记录证明、学生政审工作,做好外来暂住人口(含外籍暂住人士)的管理工作。

十、负责本部门网站的后台管理,并协助网络管理中心维护校园网络信息安全。

十一、负责与教育厅、局保卫处、政府维稳办、综治委、公安、消防、安监、城管等部门协调相关工作;

十二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。